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陆川县举办社区矫正集中学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黄渝 温翠薇)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10月30日,陆川县司法局组织温泉、大桥、米场、沙湖、沙坡等5个镇122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在温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举办集中学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旨在矫治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行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本次集中教育活动共设置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两堂课程。首先由派驻监狱警察解读了《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其中关于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等条款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强调要求所有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和提高在刑意识,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要珍惜高墙外的自由生活,积极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随后,玉林市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人结合典型案例讲析了情绪和认知的关系,细心讲解了心理健康对生活的重要性,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全面客观看待社会事件、家庭变故及自身境遇,及时消除错误念头,调适化解不良情绪,健康阳光快乐生活。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更深刻认识到在矫正期间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性,强化了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端正态度,同时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素质,使社区矫正对象学会主动调节负面情绪,以更加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社区矫正生活,从而更好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